最近一部长篇小说《浮粱店》特别火。它将老长沙的街头巷尾、风俗人情写得生动精彩,把长沙当地人的侠肝义胆、重情重义也通过卢磊一等市井豪杰形象呈现出来,平民英雄、三教九流均跃然纸上。马家辉、李修文、徐则臣、沈燕妮等均诚意推荐此书。
有人说,每个城市,都要有一部属于自己城市的小说。终于,长沙作家索文用小说《浮粱店》复原了长沙这座清末民初的城市。让我们身在长沙,或没来过长沙的人,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,回到清末民初的长沙,在半湘街上喝上一口金井茶,看看那时的人怎么过日子。
舌尖上的老长沙
用文字复原长沙,最难的不是写出街道名字、建筑的位置,最难的是要写出烟火气。没有烟火气的城市,不过是毫无生气的模型罢了。想要让人身临其境,必须写出老百姓的吃喝拉撒睡,写出地道湘菜的做法,写出狂吃辣椒后,脸上的汗珠……不写出这些,这样的书注定是没味道的。
索文的《浮粱店》就不会让人有索然无味的感觉。他在开篇介绍书中的主人公卢磊一,介绍故事的背景:卢磊一出生于1888年,书中说的“现在”是指1996年,时间相隔了百年。他开了一家名叫浮粱店的茶馆,遇到爱听故事的客人,他就讲讲故事……
百岁老人的故事,必定是好看的,何况卢磊一还是武功高强、为人豪爽的警察,他办了不少大案奇案,认识了三教九流的怪人妙人。但只就着清茶听故事,未免也太清淡了。我们不妨看一看书中的美食。
索文不光会吃、爱吃,更能写吃。书不到十页,索文便按捺不住倾倒出美食了:“嫩黄的面躺在褐色的汤里冒着尖尖,蒸汽升腾,顶上撒着干椒碎,如雪山顶着朝霞红晖。先吸一口汤,香,豆豉熬的,越煮越香,又点了几星胡椒,鲜辣醒胃。筷子一通搅,山塌了、霞散了,底下的大鱼漂了面(浮出来),还卧了个荷包蛋,筷子挑着大口吃,面糯、汤咸、蛋鲜。”
这还只是冰山一角,但我相信你看完也会忍不住在长沙吃一碗面的。索文写美食,不光是写美食,更是写人心。如上面的这一段,写的是卢磊一回乡下看师父师娘,师娘专门给他留了一碗面,面底下的大鱼和荷包蛋就是师娘对这个收养孩子的偏爱。
人间烟火气,最是暖人心。
读《浮粱店》,我们也可以跟着巡警卢磊一走遍长沙大街小巷,看世事变幻、人情冷暖,累了就吃点美食,暖暖身子。
老长沙的打工人
这是我第二次读了。
第一次,最吸引我的是卢磊一。他人情练达,文武双全,家庭事业双丰收。
第二次,我却最喜欢看“满傻子”的部分。
卢磊一是主角,也是最不自由的。他要去带动故事情节的发展,要符合历史,符合人情。不管他愿不愿意,好事坏事都往他身边凑。
“满傻子”却不一样。
“满傻子”其实并不傻,他只是一个打工人罢了,他还是一个合格的打工人:只干自己分内之事,只挣自己分内的钱。不该他干的,他不愿意干,除非有“加班费”。不该他花的钱,他一概不花,除非被硬逼着。
那他为啥被称为“傻子”呢?因为他太正常了。在那个不正常的社会,正常反而显得另类。
他的同事,包括卢磊一,都有外快赚,只有他守着死工资。另外,他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,面对同事的冷嘲热讽,他依旧我行我素。
但是在书里,卢磊一还是选择和“满傻子”做朋友。如果我在书中,我相信我也会和他做朋友。
一是因为“满傻子”很讲义气。有一次,他们在外面遇匪,“满傻子”本可以直接避开,他却选择回来报信,即使平时胆小如鼠。
二是他很有爱心。爱犬被杀,他每日背着大刀巡逻,明知道对方武功高强,他也要为爱犬报仇。
三是他很有家庭责任感。他家里孩子多,有四个孩子,生活压力很大。为了补贴家用,他会出来摆摊卖糖油粑粑,还会把女儿带出来跟着吆喝,我想他这样也是变相地带孩子,减轻老婆的负担。
书里最忙的是卢磊一,最幸福的应该是“满傻子”。我相信,在没写到他的地方,他一定和家人过着幸福的小日子。
但他们也是不幸的,因为生活在乱世当中。无论是卢磊一,还是“满傻子”,都难有真正的幸福。未来他们如何自处?期待索文兄在续作中给出答案。
生活在长沙的你,可以读一读这部长篇小说《浮粱店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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