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近日,山东省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(2026 年版)正式发布。
据文件显示,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、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。每批次产品抽取2台样品,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,1台作为备用样品。
其中,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按照GB/T 18487.1—2015标准检验,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按照GB/T 18487.1—2023标准检验,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按照GB 39752—2024、GB 44263—2024标准检验,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(非车载充电机)按照GB/T 18487.1—2015标准检验,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(非车载充电机)按照GB/T 18487.1—2023标准检验,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(非车载充电机)按照GB 39752—2024、GB 44263—2024标准检验。
值得注意的是,文件中重点提到,经检验,检验项目全部合格,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;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,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。
原文件如下:
营业执照公示信息